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他人签字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具体需结合行为目的及后果认定。司法实践中,伪造签字导致严重后果的(如巨额财产损失),可能面临更严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