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如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合同。

哺乳期员工保护要点:

  • 哺乳期通常至婴儿满1周岁
  • 单位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 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可拆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