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 与单位协商: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依法缴纳社保
- 向社保部门投诉:携带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社保局稽核科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张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
- 税务部门举报:自2020年起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可向税务机关举报
- 司法途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3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纳。
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3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