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这是法定义务。单位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维权途径:

  1. 与单位协商补缴
  2. 向社保经办机构举报(12333热线)
  3. 申请劳动仲裁(1年内)
  4. 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