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若未向员工提供工资条,可能构成违法。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和领取工资者的签字。

违法后果: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逾期不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应付金额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