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包括:

  • 工作满1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入职第2个月至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
  • 工作满1年未签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
  • 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维权方式: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供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