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公司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若公司拒绝提供工资条,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出具,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工资条;
2.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
3.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提供工资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