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若公司违规收取押金,员工有权依据以下条款主张权利: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指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 押金性质:收取押金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退还并主张解除劳动关系。
- 维权步骤:保留押金凭证→书面要求退还→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如需)。
注: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