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补偿方式:

  1. 要求补缴社保: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全部社保费用
  2. 经济补偿金: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主张N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工作年限)
  3. 赔偿损失: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养老等实际损失,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维权步骤:

  • 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合同、工资流水等)
  •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