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影响债权实现;
  2. 债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3. 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因此,赠与人放弃遗产且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依法享有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