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龄要求: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且与孤儿年龄差不超过50岁(特殊情况下可放宽)
  • 经济能力:有稳定收入来源和住房条件,能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及教育需求
  • 健康条件: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 婚姻状况:夫妻双方需共同收养,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差需≥40岁
  • 无犯罪记录: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心理评估:通过民政部门组织的收养家庭评估访谈
  • 自愿原则:需获得被收养孤儿同意(10周岁以上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