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 共同意思表示:债务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愿形成;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虽以一方名义负债,但用于购买生活用品、医疗教育等家庭共同开支;
- 共同受益或使用: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经营、购置共有财产等,且收益归家庭共享。
注: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注: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