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结合以下情形判断:

  1. 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
  2.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
  3. 债权人举证:超出日常需要的债务,债权人需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个人借贷,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