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否则债权人需举证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知情方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 举证非共同意思表示:提供证据证明未参与借款且未用于家庭开支
  2. 申请司法鉴定:对借款合同签名等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3. 主张个人债务:符合《民法典》第1064条情形时可主张为配偶个人债务
  4. 财产分割保护:离婚时可请求法院对不知情债务作出特别处理

建议及时收集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