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债务转让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存在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
  2. 被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3. 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
  4. 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债权人有权要求新债务人提供担保,若新债务人缺乏履行能力,债权人可拒绝转让。涉及金融债务、建设工程款等特殊债务转让,还需遵守特别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