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主张权利时需注意:

  • 保留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最长11个月)
  • 可同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