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双鸭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申请人无需缴纳仲裁费。

特殊情况说明:
1.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至法院,法院阶段需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缴纳案件受理费(10元/件)
2. 当事人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产生的服务费用需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