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行政相对人: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具有当然的原告资格。
- 利害关系人: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 相邻权人
- 公平竞争权人
- 受害人
- 行政复议程序的第三人等
- 特殊情形:
- 被诉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公平竞争权的
- 与被诉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 要求主管行政机关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法院在审查原告资格时,主要考察原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行政行为是否实际影响其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