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赔偿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行政机关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 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2. 赔偿请求人需要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
  3. 若行政机关不能证明行政行为合法性,则推定其违法

特殊情况下,如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