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 主体特定性:赔偿义务机关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组织
  • 原因法定性:必须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
  • 先行处理原则:通常需先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 赔偿范围限定:只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 追偿制度:赔偿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