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区别如下:
- 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通常是上级机关或专门机构)受理;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受理。
- 法律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行政诉讼是司法审查行为。
- 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可审查合理性问题和合法性问题;行政诉讼一般仅审查合法性问题。
- 程序差异: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便快捷;行政诉讼程序更为严格规范。
- 救济顺序:多数情况下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时效通常为60日,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复议的案件为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