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诉讼原告需符合以下条件:

  1. 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3. 有明确的被告(行政机关);
  4.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5.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