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应对行政诉讼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依法应诉:及时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严格遵守法定时限;
  2. 证据准备:全面收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3. 法律审查:复核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合规性;
  4. 沟通协调:主动与原告协商,探索调解或和解可能性;
  5. 出庭应诉:指派熟悉案情的工作人员或律师出庭答辩;
  6. 执行判决:败诉后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纠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