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时效要件的法律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 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时效制度促使受害方尽快主张权利,避免证据随时间推移而灭失,确保司法效率。
  2. 维护社会关系稳定:长期未决的民事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秩序,时效规定可防止无限期追溯导致的权益不确定性。
  3. 平衡原被告利益:避免被告因年代久远的诉讼面临举证困难,体现法律对双方权益的公平保护。
  4. 与刑事程序协调:附带民事诉讼依附于刑事诉讼,时效需与刑事追诉时效衔接,确保程序统一性。

法律通常参照《民法典》普通诉讼时效(如中国为3年),但会根据刑事案件特殊性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