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开庭后出具判决书的时间通常为:

  •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复杂案件可能需合议庭评议和审批流程,一般不超过30日

具体时间受案件复杂度、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影响,建议咨询承办法官了解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