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能力,包括理解诉讼行为意义和后果的能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指能够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或被告)的法律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终于终止。所有民事主体均平等享有诉讼权利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