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需对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被告对反驳意见或反诉主张也需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