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仲裁裁决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1. 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仲裁法》第62条,当事人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提出执行异议:若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可在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 重新仲裁或诉讼:根据《仲裁法》第61条,法院认为可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可中止执行程序。
  4. 追究违约责任: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准备以下材料:

  • 仲裁裁决书原件及生效证明
  •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 强制执行申请书
  • 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