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为2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