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具体方法如下:
- 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申请: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执行申请。
- 准备必要文件:
- 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副本
- 仲裁协议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生效证明(如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生效函)
- 缴纳执行费用:按照法院要求预交执行申请费,具体标准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配合法院执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 涉外裁决的特殊程序:若为涉外仲裁裁决,需根据《纽约公约》或双边条约向被请求执行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