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需注意以下情形:

  1. 可撤销情形:仲裁程序违法、证据伪造、仲裁员受贿等
  2. 起诉限制:普通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不能直接起诉
  3. 例外情况: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建议在收到裁决书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需准备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