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平等主体之间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居中裁决的活动。它具有准司法性质,通常适用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或特定民事纠纷作出具有强制力的决定。它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处理土地权属、专利侵权等纠纷,当事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