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仲裁裁决出现法律适用错误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救济途径: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理由包括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情形。
- 申请不予执行:在执行阶段,被申请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提出不予执行申请。
- 重新协商或调解:双方可尝试通过协商或第三方调解达成新协议。
- 提起诉讼:若仲裁协议无效或裁决事项不可仲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须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法律适用错误直接影响裁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