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流程如下:
- 提交申请: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争议事实和请求事项。
- 受理审查:仲裁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 组成仲裁庭:受理后5日内确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 开庭审理:仲裁庭提前5日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 调解裁决:仲裁庭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