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留置权和抵押权是海事法律中三种不同的担保权利,主要区别如下:

权利类型 定义 特点
船舶优先权 法律直接规定的特定海事请求权人对船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
  • 无需登记即生效
  • 受偿顺序最高(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赔偿等)
  • 随船转移,不因船舶所有权变更而消灭
留置权 因合法占有船舶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如修船厂未获付款时扣留船舶)
  • 以实际占有船舶为前提
  • 丧失占有即丧失权利
  • 受偿顺序次于优先权但先于抵押权
抵押权 通过合同约定设立的船舶担保物权(如银行贷款抵押)
  • 需登记才具有对抗效力
  • 受偿顺序最靠后
  • 不转移船舶占有

核心区别:优先权是法定特权,留置权依赖占有事实,抵押权基于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