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

  • 一般期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 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依照其规定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障碍消除后可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