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可以向以下机关申请:

  •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政府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复议机关

具体受理机构需根据行政行为类型和当地管辖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