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程序前置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具体行政行为:明确被申请复议的行政决定或行为内容
  •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
  • 事实依据: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材料
  • 救济途径告知: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权利、期限及受理机关
  • 行政决定文书: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 申请人身份证明:公民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 授权委托材料(如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