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复议申请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书。
  2. 准备材料:需提供身份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证据材料等。
  3. 受理审查:复议机关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 等待结果:复议机关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注意事项:申请期限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