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拆迁行政复议有效期计算方式如下:

  1. 一般情况: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2. 法律例外:其他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从其规定
  3. 时效中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4. 起算时间:从申请人收到拆迁决定书或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算

提示:建议在收到拆迁决定后立即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超期丧失救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