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为60日。具体规定如下:
- 申请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依照其规定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可延长不超过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为60日。具体规定如下: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可延长不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