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时,依法向作出认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法定复议机关申请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定程序。该程序属于行政救济途径,旨在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认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流程包括:
- 申请阶段:当事人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6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 受理审查:复议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 调查取证:复议机关调取原始证据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
- 作出决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作出复议决定。
注意事项:行政复议期间原认定决定不停止执行,但复议机关可依申请决定中止执行。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