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程序一般不需要前置程序。受害人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类似前置程序的要求。例如:

  • 对于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赔偿案件,需要先向该机关提出申请
  • 涉及行政复议的赔偿请求,可能需要先完成行政复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