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行政拘留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流程:

  1.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2. 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同级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提交材料
  3. 复议机关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