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1. 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2. 提起行政诉讼: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或拘留决定作出6个月内直接向法院起诉。
  3. 申请暂缓执行: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后,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拘留。

建议保留处罚决定书、证据材料等,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