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拘留过程中是否使用手铐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 非必要不使用:行政拘留通常针对轻微违法行为,若无暴力反抗或逃脱风险,一般不使用械具
  • 例外情形:被拘留人存在自伤、袭警、逃脱等行为时,民警可依法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对可能脱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适用手铐

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需严格遵循比例原则,避免械具的过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