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如下:

  •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
  • 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的期限:自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后可以实施
  • 特殊情况下经批准的强制执行期限:可适当延长但需书面说明理由

注:以上期限规定可能因具体案件性质或特殊法律规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