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时间一般遵循以下规定:

  • 催告期: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方可强制执行。
  • 陈述申辩期: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
  • 立即执行: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当场实施(需法律明确授权)。
  • 申请法院执行: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需在当事人起诉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具体时间可能因《行政强制法》特殊规定或地方性法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