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处罚决定(如罚款、没收、吊销许可证等)
  • 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 行政许可的拒绝、拖延或不予答复
  • 行政确权行为(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裁决)
  • 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如乱摊派、乱收费)
  • 未依法办理审批、登记等事项
  • 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法定职责
  • 其他侵犯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