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主要特点包括:

  • 被告特定性: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
  •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主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举证责任倒置:通常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 不适用调解:除行政赔偿外,法院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
  • 目的双重性:既保护公民权益,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